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全厂门禁系统完善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全厂门禁系统完善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全厂门禁系统完善项目(第二次招标)(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1700C35N2164
日期:2017年8月11日
1、就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全厂门禁系统完善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招标方式:
2.1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大埔县三河镇汇东村,东距大埔县城约15km,由于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现有的门禁系统没有完全覆盖所需管控的主要区域,需增加200个管控点的门禁。
2.2招标范围:
门禁系统需委外施工初步增加200个管控点的门禁(招标方有权利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调整,投标方需提供总数为200扇门的设备和材料)。
2.2.3服务期限:
开工时间:按合同规定时间开工。
工期:三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技术文件。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所供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当于ISO900系列标准)。
(3) 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和业绩:投标人应至少有为两座国内电站(厂)提供同类或类似设备且运行良好1年及以上的业绩,所提供的产品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4) 近三年,投标申请人应:
a)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b)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c)不曾在任何项目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d)根据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定,无受到招标人处罚的相关记录。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不属于为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报名资料接收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9点00分开始至2017年8月17日16点00分止。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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