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供电局2017年红外成像仪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17-08-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7年技改项目:安顺供电局2017年红外成像仪物资采购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2017年技改项目:安顺供电局2017年红外成像仪物资采购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18629
1.3. 招标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顺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
1.9. 招标代理机构: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分包名称 |
分包序号 |
最大中标包数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备注 |
|
1 |
标准焦距热成像仪 |
标准焦距热成像仪 |
1 |
1 |
200 |
14台标准焦距 |
|
2 |
标准及非标热成像仪 |
标准及非标热成像仪 |
2 |
1 |
200 |
8台标准焦距、3台长焦距及1台带电压致热功能热成像仪 |
银行:工行安顺分行南华支行
账号:2404030619022101417
户名: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顺供电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项目计划资金视为废标
(4)供应商必须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技术能力
(6)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在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围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7)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或相关查询告知函
(8)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
(9)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项目信息.专用资格要求列表@
4. 招标文件获取
发售时间: 2017年08月11日14时00分00秒至2017年08月17日17时00分00秒。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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