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热电厂高唐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08-06066/01
华能聊城热电厂高唐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聊城热电厂高唐风电项目。
1.2招标范围包括:按照相关风力发电技术规范、国家有关电力设备技术规范及风力发电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等国家技术规范,编制华能聊城热电厂高唐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的不良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3 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投标人资格条件:
2.2.1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须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2.2.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
2.2.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应的总承包资质;
2.2.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2.5投标申请人近五年(2012年1月至今,以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申请人至少具有10个风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及可研业绩(总装机容量不少于250MW),其中至少有1个已完成的100MW以上的风力发电业绩(付业绩证明材料)。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8月11日08:30时起至2017年8月16日17:00时止,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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