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石膏雨治理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IEZB170506643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采用净烟气烟道、湿烟囱冷凝液收集技术,在脱硫系统出口和烟囱安装液体收集器和排水器,改善石膏雨、烟囱雨,投标方负责设计、制造、安装技术服务、调试、培训等服务全过程。(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附表
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招标名称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业绩及其他要求*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元) |
1 |
台山电厂7号机组石膏雨治理项目采购 |
主要包括采用净烟气烟道、湿烟囱冷凝液收集技术,在脱硫系统出口和烟囱安装液体收集器和排水器,改善石膏雨、烟囱雨,投标方负责设计、制造、安装技术服务、调试、培训等服务全过程。(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招标公告 |
合同签订后50天内 |
500 |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所有外购件需列表说明生产厂家、型号、单价,并应最终得到买方认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
3.2 投标人应具有所采用的国外技术支持方所签发的技术授权使用书面证明;
3.3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收入不低于700万元;
3.4 投标人通过ISO 9001:2000标准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 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具有电厂烟囱加装导流槽工程1年以上的良好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3.7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
3.8 投标人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3.9 投标人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
3.10 非国华公司、台电公司四级承包商或“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11 投标人非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12 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