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一、二期设备辅助维护外包及2018年一、二期辅助设备运行外包招标(第二次)公告
本招标项目由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8年一、二期设备辅助维护外包及2018年一、二期辅助设备运行外包进行公开招标公告,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公司
二、招标内容:见下表(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标书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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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DTDZ120/17-QT-0101 |
2018年一、二期设备辅助维护外包 |
负责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辅助设备日常的巡检、维护、消缺等工作(不包含其他单独外包项目的工作内容) |
2000 |
2 |
CHDTDZ120/17-QT-0102 |
2018年一、二期辅助设备运行外包 |
负责一、二期除渣系统、电除尘系统、脱硫系统、化水系统、化学化验、氨站、氢站、外围配电系统等辅助运行岗位的巡检、操作、监视及安全文明生产及灰场灰渣的计量工作;负责入厂煤、入炉煤的采样、制样、计量、化验及安全文明生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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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五、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一、二期设备辅助维护及辅助设备运行外包。
2、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
3工程规模:2*600MW及2*1060MW空冷燃煤机组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需提供满足资质条件的合同影印件(包括封面、供货范围、联系方式、双方签字页)、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机组容量,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评标过程中不再补充业绩证明。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2018年辅助设备运行外包标段资质要求
(1)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来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在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火电厂运行维护项目,要求至少有两个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5)财务状况良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近3年(2015至今)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2011至今)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018年设备辅助维护外包标段资质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5 年至今)来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在单机容量600MW 及以上火电厂正常维护或检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至少有二个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5) 财务状况良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近3 年(2015 至今)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 年(2011 至今)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时间:2017年9月6日至9月12日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6日至9月12日17:00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