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第六批辅机设备电气实验室设备重新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单位: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
第六批辅机设备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元) |
1 |
电气试验室设备(重新招标) |
套 |
1 |
1000 |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
2、工程拟建总规模:4×350MW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
3、本期规模:2×350MW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
4、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5、建设地址:广东省韶关南雄市全安镇。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拟建厂址坐落韶关市(南雄市)全安镇。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 通用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或生产商)应具有设计、制造300MW级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设备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如果生产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申请投标资格预审,则只认定生产制造商的投标资格;接受进口设备国内代理商投标,同一原装进口产品只接受一家国内代理商投标。
(6)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有资质会计律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4年—2016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2 专用资质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 |
电气试验室设备 (重新招标) |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2、投标人2012年至今应具有至少3个国内300MW级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业绩,并提供证明。 |
备注:具体数量见技术规范书,投标人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此作为证明才认为有效。
六、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7年9月8日-2017年9月15日17:00时。
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17:00时。
七、资格审查方式: 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