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17年道路维修工程(巴木通站至哈三电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包划分 |
工程概况 |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
规 模 |
第一包 |
挖掘修复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约339万元 |
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二项同类工程业绩;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
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 、质检员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同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其他被限制参加投标活动的行为;
6、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需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
7、具备良好信誉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无犯罪行贿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9月26日至2017年09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及图纸费:1000元人民币/份,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