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系同舟科技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下花园项目)发电固体排放物处置及现场管理服务招标,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发电固体排放物处置及现场管理服务招标
投标方主要方承担下花园发电厂1×200MW燃煤机组全年发电固体排放物(粉煤灰、渣等)的处置及现场管理服务工作, 投标方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做好放灰、放渣、过衡、保洁等相关工作。包含固体排放物自灰库(渣仓)落灰口以下运至至灰场管理站推平碾压附土等(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全过程所有工作内容。负责甲方指派的临时性工作。
参照2016年情况,预计2017年全年粉煤灰、炉渣等固体排放物总产量约15万吨,处置量预计9万吨。灰库距灰场10公里。具体要求及范围,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具体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内容:
(1)开具固体排放物处置拉运票据并建立对应电子台账;
(2)负责固体排放物销售、处置车辆拉运调度协调;
(3)负责固体排放物销售、处置装卸、计量;
(4)固体排放物源头治超治限管理;
(5)生产现场中灰库、渣仓及计量设备缺陷上报;
(6)生产现场环保及其他有关处置的内容;
(7)销售客户接货安排调度管理;
(8)装车机械、设备操作工作;
(9)厂区内业务涉及到的场地、道路清扫洒水,负责运灰道路的清扫;应急中转场地的苫盖喷洒等环保工作;
(10)提供电子汽车衡计量管理;
(11)负责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台账、运行日志、实验报告,并做到登记及时,数据准确,内容完整,销售台帐的建立和记录以及形成统计报表并完成报送工作;每月26日前向业主报送灰渣运输和处置的报表。
(12)在作业场所范围内各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任务的执行落实;
(13)有关人力资源、计划统计、财务、生产组织的内部服务管理及对外协调配合工作。
(14)认真执行业主制定的生产管理制度,服从业主调度命令,认真、高效、优质的完成业主委托的处置及现场服务管理工作。
(15)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生产固体排放物运至灰场或业主指定地点,承担运输过程中所有安全、环保责任。
(16)负责灰场推平碾压、洒水覆土(土源及费用自理)、绿化的养护维护,土工膜铺设、卫生清理、安全保障、防洪防汛设施配备、洒水抑尘、日常巡检、防火防盗;
(17)负责灰场防洪防汛工作(排水设施清理、坝体坝面除草、防汛物资配备等);
(18)负责粉煤灰、渣处置各环节的环保工作;
(19)负责整个粉煤灰、渣处置过程中与周边关系的协调;
(20)负责粉煤灰、渣的应急处置及应急中转场地的环保措施;
(21)负责同舟公司安排的其它与处置相关的工作。
(22)不因承包商责任发生灰水外溢、保证运输道路和灰渣(石膏)储存场所清洁、不发生环境污染时间和扰民事件,对因承包商责任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扰民事件、对社会产生影响的事件自己独立解决。
(24)负责储灰场标识牌、观测点、警示牌的配备和维护。
(25)负责灰场管理站及储灰场坝体日常检查、维护,储灰场喷淋管道建设(根据堆灰量及绿化情况)延伸,负责储灰场喷淋泵设备运行维护以、灰常管理站及储灰场用电费用。
(26)承包人应配合做好内外部审计工作。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证明文件:
2.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的权力。
2.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3在固体排放物的运输、服务措施和保证措施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运输、处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实力和能力。需提供企业介绍,包括:企业性质、企业人员构成、主营范围与主要业务概括、技术特点或专利技术。
2.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类似项目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满足项目需要的安全设施、工器具及施工机械。
2.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必须不存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2.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2.8在过去承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 11月17日17:00,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