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锦州热电现有两台为哈尔滨有限公司生产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四角切圆燃烧、平衡通风、固态排渣、自然循环汽包炉。汽轮机为哈汽产额定功率(TRL)300MW,采用轴向推力自平衡、多层缸结构,汽轮机旋转方向(从汽轮机向发电机看)为顺时针方向,设有八段抽汽。
本次工程通过对现有2号机组进行高、低旁深度调峰改造,新增旁路系统减温减压供热,实现机组深度调峰,补充调峰期间机组抽汽供热负荷不足,可以改变燃煤供热机组传统的“以热定电”运行方式,实现 “热电解耦”,同时满足对外供热和供电的需要,提高了燃煤供热机组的灵活性。
二、招标范围:
本次改造采用总承包(EPC)方式。投标方需提供本次改造项目整体设计、设备(包含附属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安装(含对原有设备拆除)、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生产等。机组停机后15天以内完成此改造项目所有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公司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设计、改造能力,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安全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配备的拆除及安装单位需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2个及以上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或类似节能改造的设计、制造、改造的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书(信用等级);
3.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8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1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11月 17日至 11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