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阳县萧江、水头污水处理厂尾工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经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6]102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由招标人指定的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平阳县地处浙江省东南沿海,位于飞云江河口与鳌江河口之间地带,地处北纬27°21′~27°46′和东经120°24′~121°08′之间。平阳县陆域面积105l 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300平方公里,下辖9镇1乡,总人口87万。平阳是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和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
萧江、水头污水厂由浙江国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BOT运行管理。
萧江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0.75万m³/d,中期1.5万m³/d,总规模3万m³/d,包括萧江镇、麻步镇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厂址位于萧江镇岩山村,鳌江弯道北侧,处理后尾水排放鳌江。
水头污水处理厂规模3万m³/d,包括水头、腾蛟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厂址位于水头镇胜利村,在显桥水闸与57省道地块。污水厂用地控制6.0ha,一期用地2.5ha。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并考虑预留深度处理,处理后尾水排放鳌江。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萧江、水头污水处理厂尾工项目粗细格栅及螺旋输送机成套设备、潜水搅拌机、推流器成套设备、潜水污水泵、中心传动吸泥机成套设备、加药装置、污泥脱水成套设备、阀门及曝气设备的供货、旧设备的拆除、新设备的安装及其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供应商应负责供应粗细格栅及配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粗格栅、细格栅、配套无轴螺旋输送机、配套电机及传动装置、附带电缆、配套现场控制箱及其附属设备的电气系统、自控系统及必需的附件、固定件、备品备件等全部内容,并完成现场安装与调试。
(2)供应商应负责供应潜水搅拌机、推流器及配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搅拌机(2套)、混合搅拌器(4套)、低速推流器(12套)。每套设备需配备就地接线盒、安装座、导向杆、起吊装置、水下电缆、控制箱、保护装置等有效和安全运行所必需的附件和安装件;
(3)供应商应负责供应潜水污水泵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容积泵(5台)、潜污泵(14台),每台潜水污水泵成套地配备安全、有效及可靠运行所需的附件、紧固件、备品备件、保护器、就地控制箱和接线箱以及所需电缆。并完成所有水泵的安装和调试;
(4)供应商应负责供应中心传动吸泥机设备(2套),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半桥式工作桥、工作桥栏杆、中心驱动装置、中立柱、转笼、桁架、集泥筒、吸泥管、撇渣机构、排渣斗、浮渣手动堰门、现场控制箱及其他相应管路、电气线路,及其他附件(出水三角堰、浮渣挡板及支架、配水孔管及挡板、挡水裙板等)和随机备品备件(进水槽橡胶刮板1件/台)。
(5)供应商应负责供应一体化溶解加药装置(2套)、计量泵(3台)、螺杆泵(1台),包括但不限于:一体化真空吸料机、干粉投加系统、溶解水系统、储存搅拌系统、控制系统、配套钢平台以及配套阀门、管道、压力表、液位计、阻尼器、Y型过滤器等、固定螺栓等所有附件,并完成现场安装。
(6)供应商应负责供应浓缩、脱水一体机,包括但不限于:机架、转鼓、气柜、滤带张紧机构、集水槽、滤带、压榨辊、纠偏装置、驱动机构、卸料器、紧固件、电控箱及相应的管路、电气线路和其他相关安装连接附件。投标人完成整套污泥脱水系统的安装、电气线路的安装和调试。
(7)供应商应负责供应曝气系统(1套),包括但不限于:水下部分所有供气、曝气、排气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曝气器、配气支管、以及排气管、截止阀、管道固定支架、吊架等。主要为曝气池内进气阀门后的所有部件及全部安装材料(与池底曝气器相关联的各类附属管件和材料)。
合同内容包含: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型式和出厂试验、出厂前预组装检查、包装发运、运输至污水处理厂工地买方指定地点、卸货、现场开箱检查、旧设备的拆除、新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交接验收、提供质量保证期服务、提供缺陷责任服务、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服务、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等。
3 交货时间、地点
3.1 交货、安装时间
初拟交货时间:2018年1月20日(萧江厂)。
安装时间: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1月30日(萧江厂)。
初拟交货时间:2018年1月20日(水头厂)。
安装时间: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1月30日(水头厂)。
具体交货、安装日期根据买方书面通知(提前15天)确定。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3.2 交货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萧江、水头污水处理厂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卸货保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必须是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设备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投标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本次投标主要设备有类似且已正常投入使用的业绩近三年的销售业绩(合同)不得低于5个。
(4)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凡涉及国家强制性检测的设备或部分须提供3C认证文件和其他检测证明文件及全部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5)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连续亏损。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5.2 已报名并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8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3 不便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版),并注明“××公司-××招标项目”。
5.4 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小写: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