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江苏金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委托管理服务
2、服务规模:2×400MW
3、服务地点:江苏省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江苏金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委托管理服务:2辆大客车、1辆中型客车、2辆商务车、5辆小型车,共计10辆车的运输管理工作。
完成招标人安排的日常人员接送任务及接待任务;完成招标人委派的物品运输及生产现场用车;完成应急、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用车任务;辅助全厂用车管理及调度;完成招标人交待的其他运输任务;严格执行招标人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负责车辆油耗控制,承担驾驶员工资及附加、燃油费、过路费、车辆检验费、修理费(不含常规大修)、洗车费、停车费等费用,以及相应的统计管理;2018年按照10辆车,每月每车7000元暂估,据实结算。负责驾驶员管理,并做到安全正点、优质服务;按照各种车辆的技术要求和运行状况,做好车辆性能检查和保养,保证车辆良好的行使状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合理驾驶,杜绝机械事故的发生,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详细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服务期限:2018 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类似规模服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5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