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煤矸石烧结砖厂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煤矸石烧结砖厂工程施工
一标段:钢结构厂房及陈化车间和设备基础工程施工
二标段:焙烧窑及烘干室工程施工
三标段:室外工程工程施工
2.2工程概况:包括砖厂内的焙烧窑、烘干室、钢结构厂房、消防水池及厂房、挡土墙、室外工程(道路 给排水 电气)等的施工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范围:包括所有的土建施工、厂房内的给排水、电气部分、暖气管道的铺设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地点:本工程位于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108国道东境,海燕新能源厂区北侧
2.5施工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一标段还需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具备近3年(自2015年1月1日起)竣工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须附合同);
3.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3.7未被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8年2月23日至2018年2月2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上述资质要求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