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河北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为1×220MW超高压、双抽凝汽式汽轮机组。锅炉为东方锅炉厂生产,型号:DG735/13.7-22。锅炉为一次中间再热超高压自然循环汽包炉,п型布置、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燃烧器四角布置,切圆燃烧、采用三分仓回转式预热器、钢构架(双排柱),全钢构架、半露天布置,运转层以下炉侧锅炉耳房、炉前及锅炉本体范围内封闭,炉顶设大罩壳,炉底设风冷干式除渣机。
二、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石灰石粉供货期为自签订合同起一年止,按照现场实际用量结算。需求总量约为10000吨;要求供方月总供给能力不应低于3000吨,供方要根据采购人的实际生产用量,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分批次的提供优质、合格的石灰石粉产品,并安全的运抵采购人生产现场。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质、资信、业绩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证》、具备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具有生产或销售该类型产品的相应资质。
3.2具有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近三年石灰石粉购销合同证明。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投标人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运输队伍具备运输石灰石粉产品的资格和能力,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3.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经销商、代理商和生产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生产商、其相关联的经销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