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 1-7号机组粉煤灰、炉渣销售处置
招标编号:CSIEZB190501051
1. 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 1-7号机组粉煤灰、炉渣销售处置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SIEZB190501051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投标人购买项目法人发电粉煤灰、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粉煤灰、炉渣的运输,保证粉煤灰、炉渣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项目法人统一调度安排。台电1-7号机组一年预计产生90万吨粉煤灰、18万吨炉渣 ,此招标量仅为暂定量,实际处理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本次招标共分成六个包,具体划分详见下表。工期要求:合同期限为一年,计划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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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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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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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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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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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机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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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粉煤灰18万吨,炉渣11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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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炉渣提供6000吨暂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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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号机炉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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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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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机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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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粉煤灰18万吨,炉渣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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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炉渣提供6000吨暂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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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号机炉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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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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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机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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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粉煤灰13.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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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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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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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机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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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粉煤灰13.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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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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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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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机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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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粉煤灰13.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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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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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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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机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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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粉煤灰13.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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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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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包次划分情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第1、2标段: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粉煤灰、炉渣销售或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第3、4、5、6标段: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粉煤灰销售或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第1、2标段要求:
投标单位近三年 必须具有年处理粉煤灰15万吨及以上及年处理炉渣11万吨及以上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与粉煤灰、炉渣用户 签订的粉煤灰年销售总量15万吨及以上及炉渣年销售总量11万吨及以上的有效合同以及用户证明材料 作为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为用户的,必须提供建筑材料类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签订的粉煤灰年购买总量15万吨及以上及炉渣年购买总量11万吨及以上的有效合同。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1万吨及以上的粉煤灰贮存能力并需提供证明材料;同时具备1万吨及以上的炉渣贮存能力并需提供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自有或租赁堆场或销售合同乙方自有或租赁堆场的相关证明等作为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为用户的,提供自有或租赁堆场的相关证明等作为证明材料。
③如为自有堆场需提供产权证书、现场照片等作为证明材料,如为租赁堆场需提供租赁合同、出租人的产权证书及现场照片等作为证明材料。
第3、4、5、6标段要求:
投标单位近三年 必须具有年处理粉煤灰15万吨及以上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与粉煤灰用户 签订的粉煤灰年销售总量15万吨及以上的有效合同以及用户证明材料 作为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为用户的,必须提供建筑材料类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签订的粉煤灰年购买总量15万吨及以上的有效合同。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1万吨及以上的粉煤灰贮存能力并需提供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自有或租赁堆场或销售合同乙方自有或租赁堆场的相关证明等作为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为用户的,提供自有或租赁堆场的相关证明等作为证明材料。
③如为自有堆场需提供产权证书、现场照片等作为证明材料,如为租赁堆场需提供租赁合同、出租人的产权证书及现场照片等作为证明材料。
有自有运输车辆或海船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车辆或海船的证明文件,无自有运输车辆或海船的投标人,需提供与运输企业或船运企业所签订的与本项目同期的或长期的委托运输合同或意向书;
经营状况良好,上一年度主营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其中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85% ;有盈利能力,上一年度 ;有现金支付能力,上一年度经营现金流大于0 ;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近三年内 至少具有3个从电厂购买粉煤灰或炉渣的业绩,工作过程的满意度良好,需提供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用户的,近三年内 至少具有3个购买粉煤灰或炉渣的业绩,工作过程的满意度良好,需提供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
2016年至今内无不良记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7、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 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 ”、“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 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 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 ”或者“中金支付 ”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业主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是“北京金科信安科技 ”或者“中金支付 ”,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业主收费”。
2、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 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 。交费时,收款账户名是“业主”,收款账号是订单中生成的账号。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至付款账户:
1) 付款到除订单中显示账号之外的其它账号的;
2) 付款账户名与订单中记录的交款人不一致的;
3) 付款金额与订单金额不一致的;
4) 到账时间晚于订单最迟支付时间的;
5) 订单或者其中某笔费用已被部分或全部支付的;
6) 订单已被撤销的;
7) 所投项目或包已经终止的;
进行电子支付的前提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电子支付操作步骤
1、投标人访问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网址以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点击“支付”按钮后,跳转到的收银台界面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 ”、“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 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 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 ”或者“中金支付 ”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业主收费”。
4、技术支持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s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