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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浙江象山长大涂滩涂光伏项目航标工程)已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部分新能源项目预计总投资(设计概算)调整的通知》大唐集团工2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象山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区)。
2.2建设规模:长大涂光伏电站光伏区临海侧标准航标设计与施工。
2.3计划工期:中标人接到开工通知之日起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航标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及1年维护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为:长大涂光伏电站光伏区临海侧航标设施设计与施工,包括航标基础勘察、方案设计、本工程所需全部物资(甲供物资18米钢管桩46根除外)、施工和航标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装、调试、验收及1年期维护服务,且负责以招标人名义完成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向航标管理处及海事相关部门的报审,并取得批复文件,工程完工后负责以招标人名义组织海事局及航标处等主管单位进行验收,并取得验收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设计单位具有水运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施工单位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3设计单位具有近5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码头或航标工程设计业绩2个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内容页(应包含码头
1或航标设计)、合同签字盖章页,若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特征,须提供工程所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施工单位具有近5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码头或航标工程施工业绩2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内容页(应包含码头或航标施工)、合同签字盖章页,若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特征,须提供工程所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近5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1个及以上码头或航标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需提供任命文件和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内容页(应包含码头或航标施工)、合同签字盖章页,若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特征,须提供工程所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6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7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7.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2月20日9:00至2023年01月03日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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