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石灰石粉招标人为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石灰石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运行所需石灰石粉。
2.3数量:150000吨(大写:壹拾伍万吨)(注:本次招标数量为全年暂估使用量,最终供货量以合同期内该厂实际生产需要量为准,据实结算。标的物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合同单价包含税率为13%的增值税税金、运输费用、装卸费用、保险费等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费用。)
2.4考虑到公司对石灰石粉钙点为不能低于50.1%的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了保证石灰石粉连续保质供应,请各投标人充分调研石灰石粉生产企业,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2.5技术规格: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交货地点: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区域。
2.7供货期限:2023年09月01日-2024年08月31日(合同到期后如还未签订新合同,经甲方同意后可续签合同,但供货总量不超过预估总量)。
2.8招标范围: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 1 | 石灰石粉 | 325目 | 吨 | 150000 |
三名中标候选人按照最低价中标候选人价格签订供货合同,共签订三名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照预估量50%供应,第二中标候选人按照预估量30%供应,第三中标候选人按照预估量20%供应)。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不满足此项任何一条,将被否决投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3年内(2020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项石灰石粉供货业绩,且单个有效合同业绩供货总数量不少于3万吨,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等,如合同内无供货总数量,则需提供有效的结算数量单据或用户说明或结算发票复印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2.2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2.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2.4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7日00时至2023年07月0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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