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神华国华惠电输煤系统加装干雾除尘系统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输煤系统加装干雾除尘系统项目含T0、T1、T3转运站以及斗轮机设备上设计安装4套干雾除尘装置,主要设备有微米级干雾机、水气分配器(或干雾箱控制器)、万向节总成(或干雾箱总成)、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水气连接管线和自动控制系统等组成。项目范围包括4套干雾除尘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培训服务等内容以及本项目所需电源、水源以及通讯信号等接驳;负责实现输煤程控或斗轮机至本系统状态的监控和设备的操作、控制功能(含已安装的T2转运站干雾除尘系统)。
本项目计划从2017年9月10日开始实施,2017年10月30日结束,计划工期 5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具备干式喷雾技术、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销售等业务范围;
(3)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在330MW级及以上燃煤电厂输煤系统有8项及以上干雾除尘系统安装并投用半年以上业绩(需提供投运证明及对应合同),且安全、质量在已实施项目中状况良好;
(5)企业运作正常,员工队伍稳定,具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支持本项目实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请提供近期的银行资信证明。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满足本条第1款、第3款、第5款的要求,另一家联合体成员应满足本条第1款、第2款、第4款、第5款的要求。联合体单位具有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完成信息注册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日9时00分,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