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江苏如东海上风电场300MW工程70台风电机组网络接入工程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如东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江苏省如东县近海海域,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25km,场区高程在-16.9~0.6m之间,风电场形状呈不规则四边形,海域东西长约10km,南北宽约8km,规划面积约为82km2,项目规模300MW。场区共有风力发电机组70台,其中36台风机接入南区升压站、34台风机接入北区升压站。
1.2招标范围:
将互联网由南、北区升压站延伸至海上70台风机内部,网络汇聚点为南北区海上升压站。包括:南区、北区110kV海上升压站和70台风力发电机组的互联网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试验、交付、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工作,以及上述环节中涉及的网络设备和配件的采购、制造、系统集成以及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和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系统主要由前端无线AP、接入层POE交换机、南北区110kV海上升压站内汇聚层交换机、网线、单模光纤、电源电缆等组成。
工期要求:中标人签订合同之后一个月内供货到位,四个月完成项目整体验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2.2投标人须至少有1项类似网络接入工程项目的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须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9月6日9:00起至2017年9月1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64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