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济宁运河发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招标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量为100m3/h,主要用于集中处理锅炉补给水处理再生排水、凝结水精处理再生排水等,2006年投运后一直不正常运行,基本处于闲置状态,目前大部分系统及设备已损坏,现拟对设施进行恢复性大修改造,达到正常运转。大修改造主要原则是在现有设备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进行恢复大修更换。
1.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业废水大修改造中所有涉及到的施工、设备材料供货、拆除、土建、防腐、保温、油漆、调试、标识牌、介质流向等工作,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具体详见招标技术规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
2.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2.1.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2.2投标人需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投标人需具有电厂类似水处理系统改造及大修工程近三年3次以上业绩,并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2.2.4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到现场踏勘,以熟知现场的实际情况。
2.2.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9月7日9:00起至2017年9月11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3.5招标文件费:1061元(人民币) /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