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柴油招标
一、招标条件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每日8:00—12:00、14:00—18:00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柴油采购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源于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根据生产需求,计划采购柴油12万升。
2.招标范围: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使用的柴油采购。
3.质量标准:国五标准,交货验收时提供厂家随货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
4.交货期:接到招标人供油通知2日内。
5.踏勘现场:自行踏勘。针对本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须依法依规办理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资质,在各级、各类检查中所发现的任何问题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协调解决,建议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合理制定供油方案。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企业非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具备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指定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需提供双方签订合同及相关资质证材料),为本项目提供配送服务的罐车须配备经校准的流量计;
3.必须提供不少于3份供应柴油的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6.报价方式:实行综合含税报价 元/吨(包安全、包运输、包质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