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SDDQYK2017-244
(3)交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货物供齐
(4)交货地点:
(5)交货方式:地面交货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
(7)包号划
(8)招标范围:本项目中标人将负
3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
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具有近三
石蜡
析仪
销售业绩,同
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以2014
1
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
业绩表应注明仪
供货范围
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
供货
间
运行
间,投标人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将视为无效)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5
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1)
间:2017
10
03日8:00-2017
10
07日17:30
(2)标书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投标人应具有近三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5
(1)
(2)标书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