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生物质发电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藤县生物质发电项目监理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以桂发改能源[2012]295号、桂发改能源[2013]117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藤县鑫隆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南电能源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藤县境内
2.2建设规模:项目拟新建1×30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1×130t/h生物质燃料锅炉,生产电量接入广西电网,主要燃料为农作物秸秆、木材加工剩余物。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2926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为10523万元,设备购置费约为9422万元。
2.3计划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365天,监理服务期限:整个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设计采购阶段、施工建设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修复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如工期延长,合同总价不变。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设计采购阶段、施工建设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修复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人的指示与招标人或针对本项目成立的项目公司直接签订合同。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
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备电力行业总监资格证书。
5)投标人必须在生物质发电项目监理等方面具有实施经验和能力;投标人近5年至少完成1个生物质发电项目监理业绩或两台300MW级及以上燃煤电厂工程监理业绩。
6)投标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资信档案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及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其他: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10 月 9 日至2017年 10 月 13 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类似业绩合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