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公司2017年10月份基建类物资(风电主机)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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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华能集团公司2017年10月份基建类物资(风电主机)集中采购
1.2 招标范围
标段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01 华能湖南连坪风电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集中采购招标 单机容量2MW-3MW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总容量100MW。
02 华能广西贵港七星岭风电和湖南湘乡梅桥镇风电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集中采购招标 广西贵港七星岭风电单机容量2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 总容量60MW;湖南湘乡梅桥镇风电单机容量2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 总容量41MW。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申请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2.1.3 投标申请人或投报产品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1.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在华能系统内中无不良履约记录和失信行为;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
2.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各申请人承诺,如中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1.10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序号 种类 资格专项条款
1 2MW风力发电机组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
业绩要求: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外100台及以上2.0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并且投标机型应有商业化并网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9月29日09:00起至2017年10月15日17:00止, 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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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
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
报名表格、
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80860239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