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施工11标】土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型钢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施工11标】项目部,结合《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根据中铁十八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对我单位承建的广州地铁二十一号线【施工11标】项目采购计划的审批意见。本项目所需的型钢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呈东西走向。起于天河区公园,经过萝岗区科学城、东部山水新城、增城市中新、朱村至荔城增城广场。本标段为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工程【施工11标】土建工程,包括水西~长平区间、长平~金坑区间,设计全长(右线2960.500m,左线2401.388m),区间线路敷设方式有高架,路基过渡段,盾构隧道,矿山法隧道、竖井、联络通道、废水泵房 ,中间风井(盾构始发井)和长平高架车站等;隧道进出洞段采用放坡开挖,明洞的结构形式。线路:前半段地形较平坦、开阔,地面建筑物密集高程在30~46m之间;山岭段高程为30~85m之间;区间纵断面最小坡度为3.987‰ ,最大坡度为28‰,隧道顶覆盖土厚度为6.8m~42.4m。
2.2 招标内容
工程所需主要物资:型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提供厂家授权),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能力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保质保量及按时供应能力,存储能力须满足汛期施工的要求。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具备开具专用发票的能力。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条款)。
3.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近三年内供应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同时,出具最近两年的相应业务合同复印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