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厂泉水商业街新接入供热项目热控控制仪表物资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大连电厂泉水商业街新接入供热项目-热控控制仪表物资采购项目,是为了泉水商业街新接入供热项目换热站配套热控仪表及控制设备采购。该换热站建有两套换热机组,为商场和影院供热。
本项目主要针对泉水商业街新接入供热项目热工仪表及控制设备进行物资采购,在换热站内建有商场散热器区、影院散热器区两套机组,设计一套PLC控制系统,两套热计量系统和两套高温水调节控制系统。
供货范围主要包含电磁流量计、压力变送器、热量积算仪、铠装热电阻、不锈钢仪表箱、不锈钢针型取样阀、摄像监控系统设备、一体化热电阻等仪表设备、试验检验、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等配套服务,以及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以及包装、运输、保险、服务。
2.招标范围:
3.资金来源:
供热配套接入费收缴资金。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2014年至今,投标人须提供火电厂热工控制系统主要仪表供货或技术服务业绩5项及以上,(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首页、能够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5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11月15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