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2018年塑料管材产品集中采购 (招标编号:CMCC20170000218),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产品包括PE管材、PVC-U管材、HDPE管材三类管材产品。预计采购规模约30.88万公里。
1.2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1(PE管材):招标产品为PE管材塑料管,招标规模约17.54万公里。中标人数量为8-10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大于等于15家,则10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15.62%,13.54%,12.50%,11.46%,10.42%,9.38%,8.33%,7.29%,6.25%,5.21%;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等于14家,则9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17.07%,14.63%,13.41%,12.19%,10.98%,9.76%,8.54%,7.32%,6.10%;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等于13家,则8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18.84%,15.94%,14.49%,13.04%,11.59%,10.15%,8.70%,7.25%;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小于13家,则重新招标。
标包2(PVC-U管材):招标产品为PVC-U管材塑料管,招标规模约5.63万公里。中标人数量为6-7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大于等于12家,则7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21.05%,17.54%,15.79%,14.04%,12.28%,10.53%,8.77%;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等于11家,则6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23.91%,19.57%,17.39%,15.22%,13.04%,10.87%;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小于11家,则重新招标。
标包3(HDPE管材):招标产品为HDPE硅芯管,招标规模约7.71万公里。中标人数量为7-9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等于14家,则9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17.07%,14.63%,13.41%,12.19%,10.98%,9.76%,8.54%,7.32%,6.10%;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等于13家,则8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18.84%,15.94%,14.49%,13.04%,11.59%,10.15%,8.70%,7.25%;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大于等于12家,则7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21.05%,17.54%,15.79%,14.04%,12.28%,10.53%,8.77%;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小于12家,则重新招标。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3 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1(PE管材) 包1 PE管材 米 175441710.00
标包2(PVC-U管材) 包1 PVC-U管材 米 56274820.00
标包3(HDPE管材) 包1 HDPE管材 米 77083170.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产品供应能力的企业,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 本次招标只接受原厂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2.4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如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照注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5 投标人可参加其中一个或者几个标包的投标,报名标包必须提供该标包全系列规格的产品,只提供其中部分规格产品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2.6 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7 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和2016年经外部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2.8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范围内(有效期必须覆盖到投标截止日)。
2.9 对于HDPE硅芯管标包的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所投产品销售业绩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对于PE管材标包的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所投产品销售业绩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对于PVC-U管材标包的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所投产品销售业绩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各标包投标人应提供以上销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及订单)和相应发票及发票信息查询结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时间均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发票的买卖双方若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该发票不纳入业绩统计范围。每个合同应提供详细报价清单,如合同涉及多种产品,应区分所要求的管材产品和其他产品价格,销售业绩仅统计相应管材产品的金额,未区分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2.10 投标人应具备自有的关键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至少应包括挤出机、落锤冲击试验机、耐压试验机、万能试验机、低温试验箱、高温试验箱。投标人提供设备清单、照片、购买合同及发票(合同及开票日期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等材料证明对上述设备拥有完全的使用权,不接受投标人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设备使用权。
2.11 报名代理人需提供企业法人针对本次投标报名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同时盖公司章以证实其合法性。
2.1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报名: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2.13 本次招标将对符合测试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产品进行检测,产品检测不合格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承诺自愿接受样品送检,并承担全部检测费用。检测产品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不提供检测样品的、所提供样品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与及配合检测的均视为产品检测不合格。
若未按招标公告第四条项目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要求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15日19时00分至 2017年11月20日19时00分。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2018年塑料管材产品集中采购 (招标编号:CMCC20170000218),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产品包括PE管材、PVC-U管材、HDPE管材三类管材产品。预计采购规模约30.88万公里。
1.2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1(PE管材):招标产品为PE管材塑料管,招标规模约17.54万公里。中标人数量为8-10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大于等于15家,则10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15.62%,13.54%,12.50%,11.46%,10.42%,9.38%,8.33%,7.29%,6.25%,5.21%;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等于14家,则9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17.07%,14.63%,13.41%,12.19%,10.98%,9.76%,8.54%,7.32%,6.10%;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等于13家,则8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18.84%,15.94%,14.49%,13.04%,11.59%,10.15%,8.70%,7.25%;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小于13家,则重新招标。
标包2(PVC-U管材):招标产品为PVC-U管材塑料管,招标规模约5.63万公里。中标人数量为6-7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大于等于12家,则7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21.05%,17.54%,15.79%,14.04%,12.28%,10.53%,8.77%;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等于11家,则6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23.91%,19.57%,17.39%,15.22%,13.04%,10.87%;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小于11家,则重新招标。
标包3(HDPE管材):招标产品为HDPE硅芯管,招标规模约7.71万公里。中标人数量为7-9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等于14家,则9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17.07%,14.63%,13.41%,12.19%,10.98%,9.76%,8.54%,7.32%,6.10%;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等于13家,则8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18.84%,15.94%,14.49%,13.04%,11.59%,10.15%,8.70%,7.25%;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大于等于12家,则7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21.05%,17.54%,15.79%,14.04%,12.28%,10.53%,8.77%;若参与综合排名的厂商数量小于12家,则重新招标。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3 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1(PE管材) 包1 PE管材 米 175441710.00
标包2(PVC-U管材) 包1 PVC-U管材 米 56274820.00
标包3(HDPE管材) 包1 HDPE管材 米 77083170.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产品供应能力的企业,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 本次招标只接受原厂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2.4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如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照注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5 投标人可参加其中一个或者几个标包的投标,报名标包必须提供该标包全系列规格的产品,只提供其中部分规格产品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2.6 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7 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和2016年经外部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2.8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范围内(有效期必须覆盖到投标截止日)。
2.9 对于HDPE硅芯管标包的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所投产品销售业绩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对于PE管材标包的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所投产品销售业绩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对于PVC-U管材标包的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所投产品销售业绩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各标包投标人应提供以上销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及订单)和相应发票及发票信息查询结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时间均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发票的买卖双方若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该发票不纳入业绩统计范围。每个合同应提供详细报价清单,如合同涉及多种产品,应区分所要求的管材产品和其他产品价格,销售业绩仅统计相应管材产品的金额,未区分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2.10 投标人应具备自有的关键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至少应包括挤出机、落锤冲击试验机、耐压试验机、万能试验机、低温试验箱、高温试验箱。投标人提供设备清单、照片、购买合同及发票(合同及开票日期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等材料证明对上述设备拥有完全的使用权,不接受投标人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设备使用权。
2.11 报名代理人需提供企业法人针对本次投标报名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同时盖公司章以证实其合法性。
2.1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报名: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2.13 本次招标将对符合测试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产品进行检测,产品检测不合格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承诺自愿接受样品送检,并承担全部检测费用。检测产品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不提供检测样品的、所提供样品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与及配合检测的均视为产品检测不合格。
若未按招标公告第四条项目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要求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15日19时00分至 2017年11月20日1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