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PZB-171208-Z112
开标时间:2017-12-0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
资金来源: 其它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矿轨道液压移动装置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对其所需十一矿轨道液压移动装置等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轨道液压移动装置等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ZPZB-171208-Z112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5日
2、招标设备明细:
3、交货期:于2017年12月30日前到货;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单位必须为设备生产厂家,代理商不予受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证、防爆合格证等有关资质,随机提供说明书1套;
5)煤矿井下用设备,应符合有关矿用产品要求,具有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设备已取得中国国家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和“MA”标识牌;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合体投标。
7、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增值税开票资料、法人代表授权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后退回,留存复印件(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每包;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招标文件不邮寄。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单独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 11月21日每日0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7-12-0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
资金来源: 其它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矿轨道液压移动装置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对其所需十一矿轨道液压移动装置等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轨道液压移动装置等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ZPZB-171208-Z112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5日
2、招标设备明细:
|
包号 |
分项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
A |
1 |
轨道液压移动装置 |
GY200/20 |
台 |
26 |
于2017年12月30日前到货 |
|
2 |
气动单轨吊车 |
DQD20(A) |
套 |
1套(260米) |
||
|
3 |
单轨液压移动装置 |
DY60/20 |
套 |
1套(260米) |
||
|
B |
通讯系统 |
KTC-101 |
套 |
1 |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单位必须为设备生产厂家,代理商不予受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证、防爆合格证等有关资质,随机提供说明书1套;
5)煤矿井下用设备,应符合有关矿用产品要求,具有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设备已取得中国国家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和“MA”标识牌;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合体投标。
7、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增值税开票资料、法人代表授权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后退回,留存复印件(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每包;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招标文件不邮寄。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单独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 11月21日每日0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