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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热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煤场机动车辆作业及中水运行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曲阜热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煤场机动车辆作业及中水运行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招标编码: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
  曲阜热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煤场机动车辆作业及中水运行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
2018年度煤场机动车辆作业及中水运行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11-06094
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2017年度煤场机动车辆作业及中水运行承包合同于12月31日到期,2018年度需重新通过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 投标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
2.2.2 投标人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电厂煤场机动车辆作业及中水运行项目承包业绩;
2.2.3 投标人须在投标前到现场勘查,以熟知现场的实际情况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月16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2日17:00止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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