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批准的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生产需求物资协议库存钢法兰、挡板、钢弯头、安装螺栓等采购(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0611-SC2018-MX005-1
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本次项目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并有承担谈判项目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证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3、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健康系列或等同体系认证证书并通过年检。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近三年(2014-2016)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家授权证明。
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