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龙源电力风电场风电机组无人机叶片巡检技术服务的框架招标采购,巡检数量约为600台。招标完成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1年的框架协议,具体项目需要时,再依据本次采购价格及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签订单独合同。
1.3.2 服务期限
交货期为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4.2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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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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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人机风机叶片巡检技术服务框架招标采购 |
1、业绩:具有电力行业技术服务的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 2、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请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质量保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请投标人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
备注: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含有项目重要信息: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买方名称、卖方名称、服务范围、签字盖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判断业绩的起点时间。业绩有年限要求时,近XX年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XX年(即不按整年计算)。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时间: 2018年04月10日 09:00起- 2018年04月18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