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电修配处机床大修二次公告
1.招标范围
100T压力机(YH41-100C)、3.15米立式车床、(C5231E)、铣镗床(TPX6111)、万能升降台铣床(X6132A)、剪板机(Q13—2500)、联合冲剪机(Q34-16)、折弯机(WB67-63)共7台生产设备大修。(详见技术要求)。
投标人负责所有材料、人工、机械及一切施工应缴费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通用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检修)或金属结构制造或金属材料、通用机械设备制作等方面;
3.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3项工程业绩(加工、制造、制作、修理业绩均可),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产未被重组或被接管状态,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
6.投标人诚信良好,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未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4月11日9:00起至2018年4月15日17:00止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8年4月11日9:00起至2018年4月16日17:00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