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大禹锦绣华庭项目总用地面积33790.04m2,建设用地面积24753.46m2,1#楼17层,总高度51.9米,建筑面积12974.41m2;2#楼26层,总高度78米,建筑面积12768.75m2;3#楼23层,总高度67.4米,建筑面积18835.27m2;4#楼27层,总高度78.1米,建筑面积12178.68m2;5#楼17层,总高度49.1米,建筑面积13025.83m2;6#楼27层,总高度78.1米,建筑面积14767.34m2。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A区地下2层,B区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28861.31m2,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13400.58m2,工程造价18764.18万元。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大禹锦绣项目工程用断桥铝窗。
2.1、最高限价380元/平米(不含税)。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注册资本金叁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代理商需提供厂家的生产许可资料并附带授权证明),提供国家、行业有关的生产、质检标准、检验报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铝合金窗生产或销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所供产品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近期同类产品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1.2产品的性能及业绩要求。招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附合同扫描件3份)。
1.3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招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招标的情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