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托辊支架采购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托辊支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角洪洞村,厂址西北向距潮阳区约8km,东北向距离汕头市中心区约23km(经深汕高速公路)。厂址三面环山,东南向临海,北距汕头市23km。电厂总规划容量为6×1000MW 机组,其中一期规划容量为4×1000MW 机组,本项目机组容量为2×1036MW,已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本工程三大主机采用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产品,汽轮机为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四缸、冲动凝汽器式。汽轮机主蒸汽压力为30MPa,主、再热蒸汽温度为620℃,低压缸排气背压为9.6kpa;最终给水温度为302.9℃。
2.2、招标范围:托辊支架 5项共230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如非生产商,必须提供由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同一种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商报名。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15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3不同用户托辊支架供货合同(或投标人提供的品牌业绩)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 年 6 月 27 日 9 时起至 2018 年 7月 3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