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岛湾核电厂展示中心LED大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展示中心LED大屏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展示中心LED大屏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山东石岛湾核电厂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招标范围:包括室内全彩LED屏幕、图像处理器、显示控制盒、控制电脑、配电系统等详见《展示中心LED大屏采购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
3.2.1.1投标申请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3.2.1.2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或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2.1.3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室内全彩LED屏幕、视频处理器、中控系统产品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至少一项,并提供证明文件。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2.5.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5.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5.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8 年 7 月 18 日9 时起至 2018 年 7 月 25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登陆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费:500元。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