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八坼街道)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江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审发【202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吴江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八坼街道)(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吴江区
2.1.2 建设规模:外立面喷涂,喷涂面积约9136平方米,屋面翻新
2.1.3 合同估算价:约29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15日,竣工日期:2022年10月15日
2.1.5 其 他 :/
2.2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2)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 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其它要求:
(1) 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 号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
(2) 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3) 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布 2021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1】5 号)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1】42 号)。
(4)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
(5)拒绝投标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4月29日 11 时 00 分至2022年5月10日17时00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微信同号),邮 箱:3271601746@qq.com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邮 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