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服务器(一) 2 台
2 服务器(二) 5 台
3 服务器(三) 1 台
4 服务器(四) 60 台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当包括计算机类软硬件销售服务。
3)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厂商出具的原厂设备授权函,投标人应在中标后,取得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的承诺函。
4)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本地化(合肥)服务能力,注册地址在合肥市,或者在合肥市有分支机构。
5)具有近三年(合同日期为2013年6月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2013年6月1日以来二个100万及以上的类似本项目的供货和系统集成有效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