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项目概况】:采购三期烟气脱硝用2017年1季度液氨。
【项目名称】: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三期烟气脱硝用2017年1季度液氨采购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设备到货期及交货地点】: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液氨供应在提前一天通知后应及时送达生产现场,保证液氨供应。交货地点:华能辛店电厂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二、招标范围(技术要求):
液氨品质参数 :符合国家标准GB536-88《液体无水氨》技术指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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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单位 |
一级品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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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含量 |
% |
≥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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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物含量 |
% |
≤0.2 |
重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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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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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含量 |
mg/kg |
— |
重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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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光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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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含量 |
m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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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 |
kg/L |
0.6031 |
25℃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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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点 |
℃ |
标准大气压 |
1. 每车由生产厂家提供化验结果单和过磅单。
2.供货厂家的液氨车必须具备符合取样要求的取样接口阀门。
3.每车需要取样化验时,由供货单位负责取样,需方在旁监督指导。
三、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投标方必须明确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技术、性能及相关的质量保证和措施。
3、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具有2家以上的成功业绩且设备运行正常。(上述业绩必须提供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页、验收等证明其业绩且令招标方信服)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投标人应提供一定格式的液氨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等级、批号或槽车号、生产日期、产品净重或件数、本标准编号等。投标人所供应的液氨品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536-1988《液体无水氨》技术指标的要求。
7、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设备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五、报名须知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01日至2016年11月05日止,登陆平台上传报名文件进行报名,以及把报名文件发送招标方商务联系人邮箱。报名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商务人员进行沟通。
报名文件包括: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针对本项目);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3)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资质等级证书扫描件;
5)类似设备业绩证明材料;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七、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期: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