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青招字2016-105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商务厅以青商运函【2014】142号文及海东市商务局以东商字【2014】16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资金来源为集团公司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循化县白庄镇下白庄村;
2.2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为二级加油站,即油罐总容积为90-150立方米,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立方米;
2.3计划工期:2016年12月5日至2017年2月5日;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通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一类入围单位或者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二类入围单位或中国石油青海销售公司2016年准入施工单位,并且同时具有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钢结构制作及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包括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8日(11月5日、6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