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本招标项目(大唐华银城步五团风电场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以《关于核准大唐华银城步五团风电场项目的批复》(湘发改能源[2013]16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出资人及比例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本金比例为20%。招标人为 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湖南省邵阳市城步县
建设规模:42MW
计划工期:2016年12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577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风机及风机变基础施工、风机及风机变安装和试验、集电线路电缆敷设及试验(含电缆沟开挖回填、光缆敷设)、塔筒设备二次转运、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安装及试验(含更换拆除设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必须具有 2 个及42MW及以上风电场或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2个及以上42MW及以上风电场或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
3.2.2具有叁级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28号令)。
3.2.3通过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3企业财务: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7000万元。
3.4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11月11日。
1)购标结果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1月22日上午10:00。
5.2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