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度燃料清车底外包
2、工程规模:清理所有入厂输煤车辆车底残留的煤炭。
3、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度燃料清车底外包。
项目简介: 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度燃料清车底外包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2017年度燃料清车底外包服务为清理所有入厂输煤车辆车底残留的煤炭工作。
招标范围:
清理所有入厂输煤车辆车底残留的煤炭,全年约35000吨。
以上工作内容、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服务范围、内容及标准。
5、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2017年01月01日起,到2017年12月31日结束。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6.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满足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6.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无不良记录。
6.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人员组织、服务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具有类似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2 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 点击《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度燃料清车底外包招标》报名,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01日至2016年11月08日
标书费价格:949元(售后不退)。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待定2016年11月22日(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将在开标前5天发给各投标人)。
8.2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