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水治理项目涟源市城北保护圈堤防工程(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娄底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娄水许[2015]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涟源市涟水重要河段治理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四水治理项目涟源市城北保护圈堤防工程(二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 湖南省涟源市 。
2.3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估算约1500万元,主要实施内容为浆砌石护脚、生态护岸及绿化、清淤疏浚、附属建筑物等。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招标范围为浆砌石护脚、生态护岸及绿化、清淤疏浚、附属建筑物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及以上标准 。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投标人近 3 年内(指 2013 年 9 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 单个合同金额为13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水利工程 施工业绩;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6年11 月 3 日~ 2016 年11 月7日 18:00时止(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