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公安分局、万境水岸小学、长郡雨外屋顶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市雨花区公安分局、万境水岸小学、长郡雨外屋顶绿化工程 已由 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投【2016】112号、雨发改投【2016】113号、雨发改投【2016】1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沙市雨花区公安分局、万境水岸小学、长郡雨外屋顶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雨花区 2.3 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为雨花区2016年“三年造绿”行动项目,长郡雨外屋顶绿化建设面积约2655㎡,投资估算为192.32万元;雨花区公安分局屋顶绿化建设面积约1719.3㎡,投资估算为127.18万元;万境水岸小学屋顶绿化建设面积约3438.5㎡,投资估算为287.73万元。总投资估算为607.23万元。 2.4 工程造价: 约607.23万元 2.5 工期要求: 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优良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长沙市雨花区公安分局、万境水岸小学、长郡雨外屋顶绿化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屋顶防水、回填轻质营养土、种植绿化、安装微灌系统及质保期后三年养护(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为400万元及以上的屋顶绿化或立体绿化入围工程业绩,并提供业绩中标公示网上查询网址; 3.4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对本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资质等级管理的,应具备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