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657135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17年发电机运行承包项目是采油三厂生产保障性项目,主要包括桐寨采油作业区7台500kw柴油发电机组;油房庄第一采油作业区5台500kW柴油发电机组;胡尖山采油作业区3台柴油发电机;吴起采油作业区11台发电机组承包运行维护(500kW柴油发电机9台,90kW燃气发电机2台);油房庄第二采油作业区2台250kW燃气发电机组承包运行。2017年预计承包费用345万元,各标段2017年费用预算金额详见标段划分。
2.2 招标范围: 柴油发电机组承包运行主要包括发电机组的日常保养(二保以下),应急发电,倒闸操作,燃气发电机组24小时连续运行(客观因素除外)
第一标段 油房庄二区 3台250kW燃气(池08-26),预算金额57万元;
第二标段 吴起作业区 9台500kW燃油(旗20-28,2台;吴一联,3台;吴58-50,2台 吴116,2台) ;燃气 2台90kW (起610,1台;吴平5,1台),预算金额81万元;
第三标段 新寨作业区 6台500kW燃油(吴二联,3台;王洼子,3台),预算金额48.6万元;
第四标段 桐寨作业区 7台 500kW燃油(靖四联,4台;冯84-21 ,3台),预算金额63万元;
第五标段 油房庄一区 5台500kW燃油(油四转,3台;定100-1,2台),预算金额43.2万元;
第六标段 胡尖山作业区 3台500kW燃油(元162站,2台;A42站,1台),预算金额27万元。
投标人可以对上述六个标段进行投标,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限中二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每一标段以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确定为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一旦在规定数量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它标段不再推荐为第一候选人,按照该标段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推荐。
2.3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服务合同按年签订,招标限价按一年服务期设定,投标按一年服务期报价。对2017年内考核合格、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及未发生重大综合治理案件的签约人,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不变、服务单价不变的条件下,可续签2018年合同;因招标人生产需求发生变化等原因引起用工作量调整时,按调整后的工作量续签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肆级及以上资质;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注册资本金应在200万元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5年经过审计的相关财务报告。
3.4 投标人应遵守合同,信誉好,近年无诉讼案件,无重大质量事故记录,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5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此项业务的相应机械设备、工器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提交的“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9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