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液化气脱硫剂供应商短名单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液化气脱硫剂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 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 CSIEZB160300855
三、招标内容:液化气脱硫剂(主要组分为N-甲基二乙醇胺)供应商短名单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不涉及价格部分,仅对投标人商务及技术进行评审,取最多不超过5家合格供应商入围短名单(不少于3家)。中标的供应商将获得由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颁发的《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供应商短名单证书》。只有持该证书的供应商才具备液化气脱硫剂的供货资格,未取得该证书的供应商将不具备该资格。
供应商短名单证书有效期两年。
采购数量约80吨/年。
交货地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四、投标人资格:
1、资质、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能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原件;
4)提供3家最近三年液化气脱硫剂在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行业的应用成功业绩,并提供1份使用效果优良的使用报告(提供的供货合同及使用报告需加盖公章);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运输车辆符合相应要求(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危化品运输资质;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与第三方的委托协议或意向书,第三方承运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危化品运输资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该单位及其关联单位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存在以下情况申请人投标:
1) 有骗取中标恶意行为的;
2)在各级人民法院、银行金融系统被列为失信企业的;
3)被石油石化行业、煤化工行业列入黑名单的;
4)因标的物导致使用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生产波动或产生质量事故的。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各申请人具备资质的可就上述供货范围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投标人提供标的物需有国家或行业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 投标人须提供液化气脱硫剂最近三年(2013~2015)的业绩清单;
3) 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2013~2015)液化气脱硫剂使用优良的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04日至2016年11月14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