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6-11-03028
受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华能淄博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2×145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引风机改造工程变频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白杨河电厂4号5号机组为达到现环保排放要求,须对4号5号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为克服超低改造烟道系统的阻力增加,须同步对4号5号炉引风机进行增容改造。电动机同时增容,风机采用变速调节,需要配置变频调速装置。
1.2招标范围
华能淄博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2×145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引风机改造工程变频器的供货、售后服务等。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授权代理证明文件,同一品牌只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3)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火电机组转动机械变频器设备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0台,且机组容量为125MW及以上机组,并提供符合条件业绩的供货合同。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5)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或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3日起至2016年11月7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