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公用公交站场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海珠客运站公交站场充电桩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CLPSP16GZ09QY48
3. 项目名称:海珠客运站公交站场充电桩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充电桩采购(包线缆、后台运营设备等材料和安装) 10台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建设安装完工并通电运行 人民币88.55万元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供应商资格:
6.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如营业执照上未显示注册资金,则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章或打印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复印件(含注册资金)】;(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但至少有一方满足注册资金的要求)
6.2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有投资、供货、建设充电设施项目业绩,至少提供1项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至少有一方提供)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4日-2016年11月2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