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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德星路口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3  浏览次数:36
核心提示:受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的委托,对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德星路口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

 

受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的委托,对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德星路口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92-169BZQD40068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德星路口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36.8421万元
四、采购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内容:电子警察系统;
2. 本次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完成时间: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4.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省级以上公安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外省企业需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
3.投标人不是投标主要设备制造厂商的,必须获得投标主要设备(高清摄像机、控制主机)的销售授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4日起至2016年11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9:00~12:00,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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