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16年第二批IT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拟采购台式电脑4台,手提电脑20台,用于办公室评标室建设。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四、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提供所购买设备,从提供设备之日起一年内提供免费上门保修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可独立承担采购项目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2014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网、省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5.本次不允许 联合体供应商进行报价。
六、成交原则:本项目按照质量和服务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询价对象为成交单位。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单位,请于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8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