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负责组织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厂区保卫服务项目招标工作,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标范围:
1、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厂区保卫服务项目,投标方依据招标方的委托,为招标方提供保卫工作,并成立管理组织。对招标方生产、办公、生活区域的保安、门卫值班、交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护卫服务。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地点: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投标报名要求:
(一)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近3年具有3份火电厂300MW及300MW以上机组长期(保卫期不少于1年)保卫业绩。(以用投标人名称与业主/用户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且合同必须包括: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合同双方鲜章、签订合同时间等合同关键内容,否则不予采纳)。
3、其它: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等。
4、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地省级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报名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本企业员工证明;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时,投标人只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企业注册地省级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五、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3日起至2016年11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