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凤凰县飞水滩二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凤发改字【2016】27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凤凰县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飞水滩二级水电站1989年改建完成投产,装机2×250KW+1×160KW,主要由大坝、引水渠道、输水管、发电厂房等建筑物组成。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发电为辅小型水利工程。
2.2 项目名称:凤凰县飞水滩二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2.3 建设地点:凤凰县境内;
2.4 工程建设期:约12个月;
2.5 招标规模:约207.75万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7 招标范围:(1)将原发电机组进行增效扩容改造,电站改造前装机2×250KW+1×160KW,改造后装机2×320KW+1×250KW,新增装机230KW;原主变2台容量2×400kva,改造更换后2台容量2×630kva;以及其它开关屏柜及母线电缆等;(2)3台主阀及前池闸门等金属结构;(3)微机监控、监视系统。所列设备的制造、运输、搬运、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轮发电机组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千万且营业执照有效;
3.2、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本标段所采购设备(水轮发电机组)的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同等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制造、供货;
3.4、具备相应的设施、场地、厂房、实验、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检验测试手段,设备的图纸、工艺和技术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能力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履行合同;
3.5、执行本项目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安装、质量控制、检测、参与现场培训和现场安装等的主要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
3.6、本项目不接联合体投标及设备制造厂代销商的投标。
3.7、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0日18:00止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诚信保证金
6.1按州政发【2014】15号文件规定,投标诚信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为:叁万元整(¥30000.00元)。
6.2 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1957458
邮箱:3168550498@qq.com
微信/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